- 二、本處出售區段徵收之土地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七條規定,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之限 制。
臺北市條文檢索結果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17-06-3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4 年 12 月 13 日
中華民國94年12月13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94)北市地五字第09433219400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