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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條文檢索結果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2-02-203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3 年 02 月 07 日
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臺北市政府(113)府授民區字第1136010122號函訂定全文6點;並自函頒日生效
  • 五、區長公務車駕駛加班時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並得依第八十四條之 一約定核算;因天災、事變等緊急事件或災害應變中心成立整備、應 變、救災及復原等階段需有延長工時或於例假日出勤者,依勞動基準 法第三十二條第四項及第四十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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