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錄友善列印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第848次法規委員會會議紀錄

一、開會時間:民國115年2月12日下午2時
二、開會地點:本府市政大樓8樓東北區審議室
三、主席:戴智琪副局長 記錄:徐琳斐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五、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一、報告事項:本局第847 次法規委員會會議紀錄確定。
二、審議事項:
  (一)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三科簽為文化局函請修正「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展演活動管理辦
        法」部分條文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第三條第四款但書修正為:「……。但第二款所定之……
          ,得由本府另行公告改以文化局為管理機關。」
  (二)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一科簽為社會局函請修正「臺北市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
        法」部分條文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臨時動議:無
四、散會:下午3 時00分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