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開會地點:本府市政大樓8樓東北區審議室
三、主席:戴智琪副局長 記錄:張振榕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五、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一、報告事項:本局第 855次法規委員會會議紀錄確定。
二、審議事項:
(一)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三科簽為警察局函請制定「臺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隱匿式攝影自治條例
」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第三條第三款修正為:「本自治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三、隱匿式攝影機:指微小體積或偽裝造型,致不易以外觀判別為攝影機之設備,或
因其藏匿、裝設、放置之位置,致不易察覺其存在之攝影機。」第五條第三項修正為
:「市政府得召集執行機關,依公共場所之性質、隱私期待程度及檢查情形,建立風
險分級管理機制,作為訂定檢查頻率之依據。」第十四條第二項修正為:「前項公告
內容,應包括檢查日期、地址、場所名稱、違規事實及改善情形等事項。」
(二)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三科簽為原民會函請修正「臺北市原住民婦女扶助自治條例」案,業
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修正為:「設籍本市連續四個月以上
且年滿十五歲之原住民婦女,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致生活困難者,得由本人或法定
代理人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原民會申請扶助;經原民會查證屬實者,
核准予以扶助:……六、有其他生活上困境或發生重大變故。」
(三)為本局法令事務第一科簽為民政局函請修正「臺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辦法」為「臺北市
生育補助發放辦法」案,業經審查完竣,謹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三、臨時動議:無。
四、散會:下午 3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