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chevron_left 回上一頁
發文日期
101.11.02
提案名稱
廢止「臺北市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助作業準則」
提案狀態
發文議會查照(備查)
發文文號
101.11.2府法一字第10133043101號
提案機關
社會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社會類
異動區別
廢止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一、內政部一百零一年六月十一日以臺內營字第一0一0八0五0三三號令修正「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助辦法」(以下簡稱原辦法)及修正名稱為「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並自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一日施行。查原辦法第十三條對於租賃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助之申請、審核及發給等程序,授權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作業規定;惟本辦法第四條第三項,乃修正房屋租金補貼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酌身心障礙者戶籍內人口數、空間使用及其轄區內租金合理性後辦理公告,故本準則已失其依據。 二、爰依據臺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三款(「市法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廢止之:……三、母法業經廢止或修正,子法失其依據,無保留必要者。」)規定,擬予廢止本準則。
備註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