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日期
- 107.04.09
- 收文字號
- 10731282500
- 提案名稱
- 廢止「臺北市特色民宿申請辦法」
- 提案狀態
- 研議中
- 提案機關
- 觀光傳播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觀光傳播類
- 異動區別
- 廢止
- 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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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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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北市特色民宿申請辦法」於九十二年十月二日本府以(九十二)府法三字第0九二二一三八九三00號令訂定發布,其訂定目的為辦理民宿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特色民宿之認定。 二、交通部以一0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一0六八二00五七0一號令修正發布「民宿管理辦法」全文四十條,以民宿依其定義,本應具有特色,毋須另由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其特色項目,爰刪除該辦法第六條有關特色民宿之規定。 三、依臺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母法業經廢止或修正,子法失其依據,無保留必要者」,得廢止之,故擬予廢止本辦法。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