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日期
- 112.01.07
- 收文字號
- 1123000959
- 提案名稱
- 訂定「臺北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退場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 提案狀態
- 研議中
- 提案機關
- 教育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教育類
- 異動區別
- 制(訂)定
- 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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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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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少子女化衝擊,維護私立學校學生受教及教職員工權益,建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機制,「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於一一一年五月十一日制定公布。本條例規定各主管機關應組成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以下簡稱審議會)審議專案輔導學校之認定及免除、專案輔導學校不得辦理事項、學校法人主管機關指派董事及監察人之派任及解任、令專案輔導學校停止全部招生及停辦之處分、學校法人董事會之重新組織、核定或令學校法人解散等事宜,本府爰依本條例第四條第六項授權,並參酌「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訂定「臺北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退場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草案。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