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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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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114.01.21
收文字號
1143003406
提案名稱
廢止「臺北市長青學苑電腦研習課程收費辦法」
提案狀態
送交法規會議審議
提案機關
社會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社會類
異動區別
廢止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一、本府為推動長者普遍電腦學習風氣,於本市大安老人服務中心開設臺北市長青學苑電腦研習課程,復考量使用者付費原則,爰於九十四年六月三日訂定「臺北市長青學苑電腦研習課程收費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嗣於一00年十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 二、自一0六年起,為符合行政革新及公私協力方向,公辦公營老人服務中心已陸續轉為公辦民營委託方式辦理,本府社會局亦不再編列本辦法收入預算。復因資訊科技的迅速發展和電腦學習資源的普及,及各類3C產品蓬勃興起,相關資訊類課程已融合手機及其他3C產品。綜上,考量時代變遷及科技進步等因素,本辦法已無保留之必要,爰廢止本辦法。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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