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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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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115.02.25
收文字號
1153011059
提案名稱
訂定「 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規則 」
提案狀態
研議中
提案機關
都發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都市發展類
異動區別
制(訂)定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廣告物為城市景觀重要識別元素,本市現有廣告物數量龐大,其管理法規以「建築法」、「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等中央法規及「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為依據。「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之廣告物種類眾多,且各類廣告物之主管機關不同,為規範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為主管機關之廣告物,爰依「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七條:「於各種使用分區依本自治條例設置之廣告物,除另有規定外,其規範、規模、申請程序、應備文件及許可等規定,由主管機關另定之。」之授權,擬具「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草案,作為本市廣告物管理執行之重要依據。 為利管理本市廣告物及遵守事宜,本規則草案內容主要為補充中央法規及自治條例未盡完善之處,並對本市廣告物之申請、審查、許可、設置規格、尺寸及位置作詳細規定,作為市民、廣告商及建築師申請設置廣告物時設計施工之依據,及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審查許可及違規查處之準則。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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