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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日期
- 1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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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字號
- 115301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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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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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狀態
- 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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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機關
- 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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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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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 通用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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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區別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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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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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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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北市政府為辦理臺北市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於九十八年三月十日以臺北市政府府法三字第09833573200號令訂定發布「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全文十四條,嗣經一百年八月二十三日、一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及一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三次修正。二、而本次修正係配合「臺北市勞工權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以下簡稱自治條例)業於一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以府法綜字第1123032940號令修正公布,及配合教育部自一一二學年度第二學期(一一三年二月)起,所有具中華民國國籍高級中等學校(所有公私立高中職)學生全面免學費之政策,爰刪除本辦法補助子女就讀高級中等學校相關內容。又考量私立大專院校平均學雜費已達五萬四千餘元逾原訂補助上限四萬元,爰提高補助基準上限。另為配合現行實務需要,刪除申請補助之所得條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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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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