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日期
- 115.07.21
- 收文字號
- 1153045583
- 提案名稱
- 訂定「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規則 」部分條文
- 提案狀態
- 法規會議審議通過
- 提案機關
- 都發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都市發展類
- 異動區別
- 制(訂)定
- 提案內容
-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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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局業依115年5月21日第852次法規委員會會議決議,修正第十三條、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所涉「面板」、「構架」、「固定支撐物」、「維修相關設施」等用語。 二、查本規則業經上開法規委員會會議通過之第十二條正面式招牌廣告條文,亦涉「面板」、「構架」、「固定支撐物」、「維修相關設施」等用語,爰予併同修正;另考量本規則發布後,相關制度宣導及各項申請書表之制定尚須一定時程辦理,爰修正第二十一條施行日期。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