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日期
- 094.09.30
- 提案名稱
- 修正「臺北市演藝團體輔導規則」
- 提案狀態
- 發文議會查照(備查)
- 發文文號
- 09426205801
- 提案機關
- 文化局
- 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 法規類別
- 文化類
- 異動區別
- 修正
- 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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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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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會議決議: (一)修正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修正之點:本規則第12條第2項「如經查核演 藝團體違反本規則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者,…。 」修正為「演藝團體違反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者 ,…。」。
-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