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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提案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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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查日期
094.11.30
提案名稱
修正「臺北市演藝團體輔導規則」
提案狀態
准予備查
備查文號
院臺文字第0940054473號函
備查機關
行政院
提案機關
文化局
法規型態
自治規則
法規類別
文化類
異動區別
修正
提案內容
重點說明
市政會議決議:   (一)修正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修正之點:本規則第12條第2項「如經查核演     藝團體違反本規則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者,…。     」修正為「演藝團體違反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者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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