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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日期
- 09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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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名稱
- 訂定「臺北市老人與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及捷運補助辦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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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狀態
- 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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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機關
- 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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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型態
- 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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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 社會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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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區別
- 制(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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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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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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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本市交通票證整合政策,本市自九十二年六月起受理敬老愛心悠遊卡申請,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六日以府社四字第0九二0二五一一五00號函頒「臺北市優待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臺北市聯營公車暨臺北大眾捷運系統實施要點」,自九十二年八月起開始使用敬老、愛心悠遊卡,提供本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乘車補助。另鑑於悠遊卡實施後,作業模式已多次進行調整,原訂實施要點規範內容已不符實際需求,除補助對象資格定義需依設籍條件不同予以擴充外,並應將部分現行作業規定納入。且補助業務涉及民眾權利及義務,原相關規定之法規位階僅屬行政規則,為保障民眾權益,實宜另以自治規則定之。復考量有關作業程序部分內容需具備調整之機動性,則擬另以行政規則定之,遂將原實施要點條文內容進行大幅調整,擬具「臺北市老人與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及捷運補助辦法」草案,全文共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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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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