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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辦法」為「臺北市市有公用不動產提供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使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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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26
發文議會查照(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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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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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辦法」為「臺北市市有公用不動產提供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使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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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26
送行政院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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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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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辦法」為「臺北市市有公用不動產提供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使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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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26
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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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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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辦法」為「臺北市市有公用不動產提供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使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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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18
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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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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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辦法」為「臺北市市有公用不動產提供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使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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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05
送交市政會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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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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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辦法」為「臺北市市有公用不動產提供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使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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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0.23
法規會議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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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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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辦法」為「臺北市市有公用不動產提供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使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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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0.23
送交法規會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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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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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辦法」為「臺北市市有公用不動產提供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使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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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0.16
法規會待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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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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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辦法」為「臺北市市有公用不動產提供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使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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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9.30
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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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