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各校學習輔導費用收支原則如下: (一)各校應依臺北市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習輔導收費基準表(如附表 )辦理收退費。 (二)各校應依臺北市中等學校學習輔導費支用注意事項支用各項費用。 (三)經政府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學生或家境清寒學生得免收或酌減學習 輔導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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