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友善列印功能
print
列印
close
關閉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行政肅貪執行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25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11年4月25日臺北市政府政風處(111)府授政二字第1113003197號函修正第8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
八、各機關依第四點及第五點檢討行政責任,如認公務員有符合「本府公 務員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移付懲戒及停職參考基準表」所列要件或其 他應受懲戒之情事者,應即送請監察院審查或懲戒法院審理。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