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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8 月 20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15年8月20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153053148號令修正公布第28條條文、第29條條文及行政人員編制表
第 28 條
本會設人事室,置主任、專員、組員、助理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第 29 條
本會設會計室,置主任、專員、組員、佐理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 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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