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本會為配合任務推動,得設促參專案辦公室,辦理本會幕僚工作、本府促參開發案及其 他重大開發案之相關業務推動。 促參專案辦公室成員組成如下: (一)執行長由財政局局長兼任。 (二)工作人員由本府相關局處派員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