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臺北市政府消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補償人民因消防人員執行勤務 致其財產遭受特別犧牲之損失,特設置「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執行緊急 救護搶救火災致人民財產損失補償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並訂定本作業要點。
  • 二、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提供本局執行緊急救護搶救火災致人民財產損失補償基準相關修正 建議。 (二)審議損失補償申請案件之補償範圍及金額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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