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本府辦理公教人員年度在職進修或訓練,應開辦人權保障相關課程,以提升人權理念素 養,落實市民權益保障。 本府各機關執行業務時,應依身心障礙者個別障礙需求,提供多元化適性協助,以保障 身心障礙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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