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施項目
類別
收費金額(每生)
說明
學期中
課業輔導
高一、高二、高三
42 元/節
1、教師授課鐘點費為每節660元,支用時間為學期中第8節(含)以後之學習輔導時間、假日及寒暑假(不受上班時間限制),並按實際授課節數(含監考時數)發給。
2、各項目輔導班以成班人數16人以上為原則(儘量不併班)。
3、各校辦理留校自習,工作人員得酌支加班費。
4、辦理各項輔導活動得支領加班費。寒暑假
課業輔導
高三(40 節)
寒假 1,680 元
升高三(120 節)
暑假 5,040 元
學期中
補救教學
高一、高二、高三(每週 1 節)
42 元/節
寒暑假
補救教學
高一、高二、高三(40 節)
寒假 1,680 元
高一、高二、高三(120 節)
暑假 5,040 元
假期學藝
活動
高一、高二、高三
42 元/節
留校自習
高一、高二、高三
不收費
法規名稱:
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習輔導費收費標準表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3 月 16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15年3月1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中字第11530482872號函修正;並自115年7月1日生效
施行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5.07.01
一百十五年三月十六日修正,自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