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 (二)營業計畫書及電子檔。 (三)其他證明文件或資料。 (四)應備文件如為影本,需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五)應備文件不全者,將以書面通知限期補正事項;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全者,本府 產業發展局(以下簡稱產業局)得駁回其申請。
  • 七、服務窗口 (一)請郵寄或親送服務窗口「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工商服務科」﹝地址:臺北市市 府路 1號 1樓北區;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轉6498、1431;e-mail :teso@mail.taipei.gov.tw。﹞ (二)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專人親送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達,並以收文所載日期為 準。 (三)相關申請書、表格式請至臺北市民 e點通網站 /業務類別 /產業發展類 /產業發 展局工商服務科 /下載使用(網址:http://www.e-services.taipei.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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