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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處應設置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管道,將相關資訊於工作場所顯著之處公開揭示並印發 各受僱者。 申訴專線電話:(02) 2788-1300#136 申訴專用傳真:(02) 2788-2966 申訴專用信箱或申訴電子信箱: sempo-cosh@dorts.gov.taipei 專責處理單位: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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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本處對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之決議應採取追蹤、考核及監督,以確保懲處 或處理措施有效執行,並避免相同事件或報復情事發生。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23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08年7月23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108)北市機人字第10860046551號函修正第5、18點條文;並自發文日起生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