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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局受理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申訴專線電話:二七二五六四0五 申訴專線傳真:二七二0五六二七 申訴電子信箱: boe63@tp.edu.tw 本局受理性騷擾申訴後,將指定專責處理人員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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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局於知悉有性侵害或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且有效之糾正及 補救措施,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保護被害人之權益及隱私。 (二)對所屬場域空間安全之維護或改善。 (三)對行為人之懲處。 (四)對身心障礙者依其障別提供必要之協助。 (五)其他防治及改善措施。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性騷擾防治措施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09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11年11月9日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首長核定後下達修正第6、7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