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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錄影監視系統影音資料處理利用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12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2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04)北市捷行字第10432752800號函修正發布第1點條文
一、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落實本局錄影監視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 管理作業,確保影音資料處理、利用之合法性,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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