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本要點適用對象以本局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 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約聘僱人員及依相關法規進用職務代理性質之約聘僱人員。但 職務代理性質之約聘僱人員不適用本要點考核相關規定。
  • 五、敘薪: (一)聘用、約僱人員薪點:依臺北市政府核定之年度約聘僱計畫薪點範圍內支給。 (二)職務代理性質約聘僱人員薪點: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 標準表、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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