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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處應設置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管道,將相關資訊於工作場所顯著之 處公開揭示並印發各受僱者。 收件地址及單位: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 4段12-1號 9樓人事室 申訴專線電話:(02) 2577-8837 申訴專線傳真:(02) 2577-9020 申訴電子信箱:xp51295@mail.taipe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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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當事人有輔導、醫療或法律協助等需要者,本處得引介專業輔導或 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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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本要點奉處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20 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11年4月20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二區工程處(111)北市二區人字第1116004512號函修正第4、16、20點條文;並自函頒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