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圖資需求單位需用之空間圖資或其服務如未列於圖資流通平臺上,得 建議圖資供給單位製作,並開放流通使用。如圖資供給單位評估後不 同意製作、不開放或僅部分開放流通使用,圖資需求單位得洽請資訊 局協調;協調仍無法達成共識時,得提報本府資料治理委員會討論議 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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