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各機關應處理及回復民眾對於本府資料開放之意見,並應置專人檢視 回復內容。處理民眾建議開放資料時,應依機關辦理民眾建議政府資 料開放作業流程圖(如附圖)辦理相關作業。
  • 十、各機關對所屬人員管理成效或參考本規範辦理之結果有重大績效或缺 失者,得依相關獎懲標準簽報行政獎勵或予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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