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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 104.02.09. 府訴二字第10409022300號訴願決定書
訴 願 人 ○○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
原 處 分 機 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訴願人因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事件,不服原處分機關民國103年11月4日北市衛食藥字第
10335150000 號裁處書,提起訴願,本府決定如下:
主文
訴願駁回。
事實
原處分機關民國(下同)103年3月21日於○○館(臺北市信義區○○路○○段○○號)「○
○展」查獲訴願人印製發放如附表所列 9件化粧品廣告宣傳單,嗣原處分機關於103年6月24
日訪談訴願人之代表人○○○並製作調查紀錄表後,審認附表所列 9件化粧品廣告內容分別
涉及虛偽誇大、與原處分機關核准之化粧品廣告核定表內容不符;以及未依規定申請核准即
擅自登載廣告等情事,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乃依同條例第30
條第1項規定,以103年11月4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0335150000號裁處書,處訴願人新臺幣(下
同)9萬5,000元(共9件,第1件處罰鍰1萬5,000元,每增加1件加罰1萬元)罰鍰。該裁處書
於103年11月6日送達,訴願人不服,於103年12月5日向本府提起訴願,並據原處分機關檢卷
答辯。
理由
一、按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 2條規定:「本條例所稱衛生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為直
轄市政府 ......。」第3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化粧品,係指施於人體外部,以潤澤髮
膚,刺激嗅覺,掩飾體臭或修飾容貌之物品;其範圍及種類,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
之。」第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化粧品不得於報紙、刊物、傳單、廣播、幻燈片、
電影、電視及其他傳播工具登載或宣播猥褻、有傷風化或虛偽誇大之廣告。」「化粧品
之廠商登載或宣播廣告時,應於事前將所有文字、畫面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
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機構繳驗核准之證明文件。」第30條第 1項規定:「違反第二
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並
得由原發證照機關廢止其有關營業或設廠之許可證照。」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20條第1款、第3款規定:「化粧品廣告之內容,應依本
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不得有左列情事:一、所用文字、圖畫與核准或備查文件
不符者。......三、名稱、製法、效用或性能虛偽誇大者。」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處理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第 3點規定:「本局
處理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如下表
:(節錄)」
罰鍰單位:新臺幣
┌───────────┬───────────────────────┐
│項次 │10 │
├───────────┼───────────────────────┤
│違反事件 │化粧品廣告違規 │
├───────────┼───────────────────────┤
│法條依據 │第24條第1項、第2項 │
│ │第30條第1項 │
├───────────┼───────────────────────┤
│法定罰鍰額度或其他處罰│處 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並得由│
│ │原發證照機關廢止其有關營業或設廠之許可證照。 │
├───────────┼───────────────────────┤
│統一裁罰基準 │1.第1次處罰鍰1萬5,000元至3萬元……。 │
│ │5.每增加1品項加罰1萬元。 │
└───────────┴───────────────────────┘
臺北市政府94年2月24日府衛企字第09404404400號公告:「......公告事項:......六
、本府將下列業務委任本府衛生局,以該局名義執行之:......(二)化粧品衛生管理
條例中有關本府權限事項......。」
二、本件訴願理由略以:國際美容化粧品展係國際性指標,專為承攬國際性海外市場專業產
品而舉辦,係為海外專業買家,將產品功能、特性作最詳實介紹,而非誇大其詞。原處
分機關不但未能體恤訴願人拓展外銷之難度,卻以非常條款來約束訴願人推展業務之正
常管道。請撤銷原處分。
三、查原處分機關於 103年3月21查獲訴願人印製發放如附表所列9件化粧品廣告宣傳單,其
內容分別涉及虛偽誇大、與原處分機關核准之化粧品廣告核定表內容不符;以及未依規
定申請核准即擅自登載廣告等情事,有系爭廣告資料及附表所列化粧品廣告核定表等影
本附卷可稽。是訴願人違規事證明確,洵堪認定,原處分自屬有據。
四、至訴願人主張國際美容化粧品展係為海外專業買家,將產品功能、特性作最詳實介紹,
而非誇大其詞云云。按化粧品不得於傳單等登載或宣播虛偽誇大之廣告,且廣告內容不
得有所用文字、圖畫與核准或備查文件不符者;又化粧品之廠商登載或宣播廣告時,應
於事前將所有文字、畫面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機構
繳驗核准之證明文件;違反者,第1次處1萬5,000元至3萬元,每增加1品項加罰1萬元,
揆諸前揭規定自明。查附表所列廣告內容載有化粧品名稱、效用、性能等事項,已提供
予民眾關於所列化粧品之相關資訊,並使該等資訊藉由傳單之傳播功能使不特定人得以
知悉,而達到招徠消費者購買之目的,核屬廣告之行為;且訴願人所登載廣告,部分商
品如附表所列與原處分機關核准之化粧品廣告核定表內容不符,其所宣稱之效能,並未
提出醫學學理或臨床試驗之具體依據,堪認已涉及誇大;部分商品如附表所列未依規定
申請主管機關核准即擅自登載廣告;又訴願人對於附表所列之廣告行為並不爭執,是訴
願人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之違規事實,洵堪認定。訴願人
尚難以係為海外專業買家,將產品功能、特性作最詳實介紹等詞,主張免責。又依原處
分機關所列違規廣告明細表所示,訴願人之違規商品計有21項,縱令原處分機關審認訴
願人係第 1次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之廣告相關規定(訴願人前曾違反同條例其他規
定)予以裁罰,並將不同之違規條款合併計算為第 1次違規,然本件違規商品計有21項
,依前揭統一裁罰基準計算裁處金額亦應為21萬5,000元(共21件商品,第1次處1萬5,0
00元,每增加 1品項加罰1萬元),然原處分機關將違規品項合併以9項計算,而僅處訴
願人9萬5,000元罰鍰,雖與前揭規定不符,惟基於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原處分應予維
持。
五、綜上論結,本件訴願為無理由,依訴願法第79條第 1項,決定如主文。
附表:
┌──┬────┬──────────────────────┬───────┐
│ │ │ │違規情形及違反│
│編號│產品名稱│ 廣告內容 │化粧品衛生管理│
│ │ │ │條例之條文 │
├──┼────┼──────────────────────┼───────┤
│ 1 │○○、○│刊登:「(○○)EGF 能修護表皮肌膚,並深層緊│未依規定申請核│
│ │○ │緻激活肌膚。CoQ10 成份可以提升皮膚細胞的抗氧│准即擅自登載廣│
│ │ │化能力,主要是應用在延緩肌膚老化、改善皺紋、│告/違反第24條│
│ │ │維持肌膚的彈性……艾地苯具緊膚的效果,改善細│第2項 │
│ │ │小皺紋,同時具有修護及預防細紋產生的效果……│ │
│ │ │(○○)金箔轉成的黃金離子可以迅速的通過肌膚│ │
│ │ │,讓有效成分深層作用吸收,並可平衡肌膚電荷,│ │
│ │ │降低活性拼對肌膚的傷害,提升肌膚對環境傷害的│ │
│ │ │保護力……艾地苯具緊膚的效果,改善細小皺紋,│ │
│ │ │同時具有修護及預防細紋產生的效果。富勒烯與珍│ │
│ │ │珠萃取具有淨白肌膚的功效,更能深入肌膚均勻明│ │
│ │ │亮膚色……」等文字。 │ │
├──┼────┼──────────────────────┼───────┤
│ 2 │○○ │刊登:「……可對造成肌膚表面黯沉且含黑色素的│未依規定申請核│
│ │ │老廢角質層,發揮軟化角質與容易剝落的功能……│准即擅自登載廣│
│ │ │所以可以很快的將乳霜內的營養精華導入皮膚底層│告/違反第24條│
│ │ │,將黑色素、晦暗角質等不良物質排出皮膚外,約│第2項 │
│ │ │等5~10分鐘完成皮膚滲透交換物質後,即可馬上提│ │
│ │ │昇肌膚保濕能力到56~85%,讓肌膚紋理更加細緻、│ │
│ │ │光滑有彈性及消除皺紋……」等文字及比較圖。 │ │
├──┼────┼──────────────────────┼───────┤
│ 3 │○○、○│刊登:「(○○)……喚醒更新生長機制,使肌膚│廣告內容涉及虛│
│ │○ │間質……含水量,強力…無懈可擊!(○○)……│偽誇大,與原處│
│ │ │EGF……喚醒更新生長機制……蛋白與膠原蛋白 …│分機關核准之北│
│ │ │…瞬間……恢復……斑點、縮小毛孔……回復健康│市衛粧廣字第10│
│ │ │……」等文字。 │204248號化粧品│
│ │ │ │廣告核定表內容│
│ │ │ │不符。/違反第│
│ │ │ │24條第1項 │
├──┼────┼──────────────────────┼───────┤
│ 4 │○○、○│刊登:「(○○)纖腰……掰掰~水桶肚,迎向小│廣告內容涉及虛│
│ │ │蠻腰腰部上的贅肉不見了,重現迷人小蠻腰!翹臀│偽誇大,與原處│
│ │ │……性感調節臀部脂肪比例和弧度,減掉下墜脂肪│分機關核准之北│
│ │ │,以前穿不進去的褲子又變得合身了……美背讓你│市衛粧廣字第10│
│ │ │成為背影殺手……細肩帶也敢穿了……塑腹……剷│207555號化粧品│
│ │ │平隆起的小腹皮膚減肥後,不用擔心皮膚的鬆弛…│廣告核定表內容│
│ │ │…瘦腿……就能讓體內的脂肪得到如同運動效果般│不符。/違反第│
│ │ │的自然分解與消耗,小象腿不再是您的招牌……(│24條第 1項 │
│ │ │○○)深→淺」等文字。 │ │
├──┼────┼──────────────────────┼───────┤
│ 5 │○○、○│刊登:「(○○)再生x抗皺x……明亮……加強保│廣告內容涉及虛│
│ │○、○○│護細胞 DNA……撫平肌膚紋路與疲倦痕跡(抗皺)│偽誇大,與原處│
│ │ │……高效緊緻、改善鬆弛,加強抗敏(拉提緊緻)│分機關核准之北│
│ │ │……代謝黑色素,明亮透白膚色((○○)……抗│市衛粧廣字第10│
│ │ │敏……肌膚鬆弛、眼袋和黑眼圈……加強保護細胞│302467號化粧品│
│ │ │DNA ……撫平眼周肌膚紋路與疲倦痕跡,維持肌膚│廣告核定表內容│
│ │ │保濕度與彈性,重現眼周肌膚活力(抗皺)……淡│不符。/違反第│
│ │ │化黑眼圈……(○○)肌齡急凍打造一夜透亮膚質│24條第 1項 │
│ │ │……零瑕疵……還原黑色素,發揮淨白效果,改善│ │
│ │ │黑色素沉澱……」等文字及比較圖。 │ │
├──┼────┼──────────────────────┼───────┤
│ 6 │全方位專│刊登:「(○○)預防眼袋、黑眼圈……(○○)│1.「○○、○○│
│ │業面膜等│深層活化……明亮青春……(○○)預防眼袋、黑│ 、○○、○○│
│ │產品(○│眼圈、減少細紋(○○)長效保濕、水嫩 減少皺│ 廣告內容涉及│
│ │○、○○│(紋……○○)抗氧化、減少細紋 增加彈性……│ 虛偽誇大,與│
│ │、○○、│(○○)修護皮膚粗糙……緊實肌膚……」等文字│ 原處分機關分│
│ │○○、○│。 │ 別核准之北市│
│ │○、○○│ │ 衛粧廣字第10│
│ │) │ │ 203176號、10│
│ │ │ │ 211223號化粧│
│ │ │ │ 品廣告核定表│
│ │ │ │ 內容不符。/│
│ │ │ │ 違反第24條第│
│ │ │ │ 1 項 │
│ │ │ │2.「○○、○○│
│ │ │ │ 」未依規定申│
│ │ │ │ 請核准即擅自│
│ │ │ │ 登載廣告/違│
│ │ │ │ 反第24條第 2│
│ │ │ │ 項 │
├──┼────┼──────────────────────┼───────┤
│ 7 │○○ │刊登:「……青春痘膚質……淡化斑點……6 大功│廣告內容涉及虛│
│ │ │效 溫和低敏 平衡控油 細紋修護 角質更新 亮顏 │偽誇大,與原處│
│ │ │淨白 肌膚瑕疵OUT 囊腫型面皰 毛孔粗大 油光│分機關核准之北│
│ │ │+白頭粉刺 內包型粉刺 深色痘疤 表淺痘斑肌膚…│市衛粧廣字第10│
│ │ │… 適用膚質 油性毛孔粗大、粉刺、肌膚粗糙、膚│207555號化粧品│
│ │ │色黯沉、青春痘型肌膚……」等文字。 │廣告核定表內容│
│ │ │ │不符。/違反第│
│ │ │ │24條第 1項 │
├──┼────┼──────────────────────┼───────┤
│ 8 │○○、(│刊登:「(○○)……調整造成皮膚粗糙原因的PH│廣告內容涉及虛│
│ │○○)、│值……能使肌膚有張力和彈性,收縮臉部粗大毛細│偽誇大,與原處│
│ │○○、經│孔……(○○)內含有促進頭髮生長因子,能刺激│分機關核准之北│
│ │典香氛保│細胞(頭皮)新陳代謝,並富含硫化物,讓細胞(│市衛粧廣字第10│
│ │養組合(│頭皮)增生,預防衰老……降低皮脂分泌、角質增│302426號、1020│
│ │○○) │生、減少發炎,抑制細菌繁殖,改善毛囊角質細胞│9523號化粧品廣│
│ │ │,刺激固定分子生長,改善毛囊周圍血液流量,將│告核定表內容不│
│ │ │營養灌溉在毛囊上,預防落髮。(○○)瞬間為肌│符。/違反第24│
│ │ │膚解渴……24小時……促進膠原蛋白增生……」等│條第 1項 │
│ │ │文字。 │ │
├──┼────┼──────────────────────┼───────┤
│ 9 │○○髮妝│刊登:「(○○)……能深層修護、滋養受損髮絲│未依規定申請核│
│ │系列產品│,防止分叉、乾燥、斷裂……加強頭髮強韌、彈性│准即擅自登載廣│
│ │(○○)│……」等文字。 │告/違反第24條│
│ │ │ │第2項 │
└──┴────┴──────────────────────┴───────┘
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楊 芳 玲(公假)
委員 王 曼 萍(代理)
委員 劉 宗 德
委員 紀 聰 吉
委員 戴 東 麗
委員 柯 格 鐘
委員 葉 建 廷
委員 王 韻 茹
委員 傅 玲 靜
中華民國 104 年 2 月 9 日
市長 柯文哲
法務局局長 楊芳玲決行
如對本決定不服者,得於本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 2個月內,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提起行政訴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1段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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