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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 112.06.09. 府訴三字第1126081801號訴願決定書
訴 願 人 ○○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
訴 願 代 理 人 ○○○律師
訴 願 代 理 人 ○○○律師
原 處 分 機 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訴願人因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事件,不服原處分機關民國112年3月14日環
藥字第42-112-030001號裁處書,提起訴願,本府決定如下:
主文
訴願駁回。
事實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嘉義市環保局)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下稱高雄市環保局)分別查得「○○」網站(下稱○○網站)賣家帳號「
○○」刊登販售如附表所示「○○」等44件產品(下合稱系爭產品)之環
境用藥廣告【網址:xxxxx,下載日期:民國(下同) 111年4月1日、6日
,下合稱系爭廣告】,並查得上開賣家係○○○(下稱○君),其地址在
新北市,乃函請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新北市環保局)處理。嗣○
君於111年8月21日向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延平派出所報案表示其個
人資料遭他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其後經新北市環保局向電信業者查
詢賣家帳號「○○」電話號碼「 xxxxx」(下稱系爭電話號碼)之用戶資
料,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查復系爭電話號碼用戶為訴願
人,且訴願人公司登記在本市,該局乃移請原處分機關處理。原處分機關
乃通知訴願人陳述意見,經訴願人以 111年10月21日書面陳述意見表示,
系爭電話號碼係其向○○公司所申租之門號,訴願人與○○有限公司(下
稱○○公司)簽訂行銷合作備忘錄,由訴願人提供所申請之門號予○○公
司負責在○○網站進行商家之評價行銷,該門號之使用人為○○○(大陸
地區人民,下稱○君),訴願人並無於○○網站刊登販售系爭產品等語。
原處分機關審認系爭產品為環境用藥,訴願人未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
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逕於○○網站刊登環境用藥廣告,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乃以 112年2月17日E006078號舉發通知
書予以舉發,並依同法第48條第 1款、行政罰法第8條及第18條第3項規定
,以 112年3月14日環藥字第42-112-030001號裁處書(下稱原處分),處
訴願人新臺幣(下同)30萬元罰鍰之3分之1即10萬元罰鍰,並依環境教育
法第23條規定,命接受環境講習 2小時,原處分於112年3月29日送達。訴
願人不服,於 112年4月6日向本府提起訴願,5月4日補正訴願程式,並據
原處分機關檢卷答辯。
理由
一、按環境用藥管理法第 2條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
院環境保護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 5條規定:「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環境用藥:指下列環
境衛生、污染防治用藥品或微生物製劑,依其使用濃度及使用方式分
為環境用藥原體、一般環境用藥、特殊環境用藥:(一)環境衛生用
殺蟲劑、殺蟎劑、殺鼠劑、殺菌劑及其他防制有害環境衛生生物之藥
品。……二、環境用藥原體:指用以製造、加工一般環境用藥、特殊
環境用藥所需之有效成分原料。三、一般環境用藥:指以環境用藥原
體經製造、加工,所含有效成分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規定限量,使用
簡便之藥品。……六、環境用藥販賣業:指經營環境用藥之輸入、輸
出、批發及零售業者……。」第32條規定:「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
、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不得為環境用藥廣告。
」第48條第 1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
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情節重大者,撤
銷、廢止其許可證或許可執照,必要時,並得勒令停工、停業或歇業
:一、違反……第三十二條……規定。」
環境教育法第 2條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環境
保護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第23條規定:「自然人、法
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構)或其
他組織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
分停工、停業或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處分機關並應令該自然人
、法人、機關或團體指派有代表權之人或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接受
一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環境講習。」
行政罰法第 8條規定:「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
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第18條第1項、第3項規定:「裁處
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
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依本法
規定減輕處罰時,裁處之罰鍰不得逾法定罰鍰最高額之二分之一,亦
不得低於法定罰鍰最低額之二分之一;同時有免除處罰之規定者,不
得逾法定罰鍰最高額之三分之一,亦不得低於法定罰鍰最低額之三分
之一。但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 8條規定:「處分機關裁處環境講習,應依附件
一計算環境講習時數。一年內於同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轄區
內,第二次以上違反同一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同條同項(款、
目)規定者,應依前項規定之二倍計算環境講習時數,最高至八小時
。一行為違反同一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經處分機關同時處罰鍰
及停工、停業處分者,其環境講習時數應從重處分。」
附件一(節錄)項次
違反法條
裁罰依據
違反行為
裁處金額與同一條款適用對象最高上限罰鍰金額之比例(A)
環境講習
(時數)一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
第23條、第24條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罰鍰或停工、停業處分者。
裁處金額逾新臺幣1萬元
A≦35%
2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 2點規定:「違反本法規
定者,罰鍰額度應依附表所列之裁罰公式計算應處罰鍰。」第 6點規
定:「主管機關對違反本法規定之行為,裁處罰鍰額度除依附表所列
裁量基準辦理外,另亦應審酌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所生
影響,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予以論處……。」
附表 環境用藥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表(節錄)項次
27
違反條款
第32條:非環境用藥業者而廣告環境用藥。
處罰條款及罰鍰範圍(新臺幣)
第48條
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環境用藥種類加權=A
1.1至3種:A=1。
2.4至6種:A=2。
3.7種以上:A=5。違規次數加權=N
1.1次:N=1
2.2次:N=2
3.3次以上:N=5罰鍰額度計算方式
A×N×6萬元。
法務部94年11月30日法律字第0940044078號函釋:「主旨:……行政
罰法第18條適用疑義乙案,本部意見如說明二至四……說明:……三
、……不得以本法第18條第1項之事由,作為同條第3項減輕或免除處
罰之依據……。」
98年 2月23日法律字第0980004348號函釋:「……說明:……二、按
行政罰法(以下簡稱本法)第18條第 3項……之立法意旨,係針對裁
處機關適用同法定有『減輕』(如第 9條第2項及第4項)或『同時定
有免除處罰』之規定(如第 8條但書、第12條但書及第13條但書規定
)而予以減輕處罰時,所為之統一減輕標準……。」
105年 2月23日法律字第10503503620號函釋:「主旨:有關……得否
依行政罰法第 8條但書規定免除處罰疑義乙案……說明:……三、…
…揆諸立法原意,本條但書所稱之『按其情節』,乃係指行為人不知
法規之可責性高低而言,例如依行為人之社會地位及個人能力,於可
期待運用其認識能力,是否能意識到該行為係屬不法,並於對該行為
之合法性產生懷疑時,負有查詢義務……。倘行為人並非『不知法規
』,縱屬初犯,仍無前開但書有關減輕或免除處罰規定之適用。惟於
具體個案中,裁罰機關如認行為人應受責難程度較低或所生影響輕微
,非不得於裁處罰鍰時於法定罰鍰額度範圍內予以審酌……。」
臺北市政府90年 8月23日府秘二字第9010798100號公告:「主旨:公
告本府主管業務委任事項,並自90年9月1日起生效。……公告事項…
…七、本府將下列業務委任本府環境保護局,以該局名義執行之……
(四)環境用藥管理法中有關本府權限事項……。」
100年7月1日府環四字第10034316800號公告:「主旨:公告本府主管
環境教育業務委任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公告事項:本府將『
環境教育法』中下列主管權責業務事項,委任本府環境保護局,以該
局之名義執行之。……三、環境教育法罰則相關事項。」
二、本件訴願理由略以:
(一)原處分機關僅以訴願人申辦系爭電話號碼,逕指摘訴願人違反環境
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殊顯速斷。
(二)原處分機關應確認系爭電話號碼之實際使用情形,此涉及本案違規
行為人之認定;系爭電話號碼實際使用人為○君,原處分機關怠於
查明,請撤銷原處分。
三、查○○網站賣家帳號「○○」刊登販售系爭產品之環境用藥廣告,嗣
經新北市環保局向電信業者查詢賣家帳號「○○」電話號碼之用戶資
料,經○○公司查復系爭電話號碼用戶為訴願人,原處分機關審認訴
願人未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
,逕於網路刊登廣告販售之系爭產品為環境用藥,有系爭廣告列印畫
面資料、新北市環保局111年9月29日新北環廢字第1111867241號函所
附○○公司查復系爭電話號碼用戶資料等影本附卷可稽。是原處分機
關予以處分,自屬有據。
四、至訴願人主張其僅申辦系爭電話號碼,系爭電話號碼實際使用人為○
君,原處分機關怠於查明云云。按環境衛生用殺蟲劑、殺蟎劑、殺鼠
劑、殺菌劑及其他防制有害環境衛生生物之藥品,為環境用藥;又非
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不
得為環境用藥廣告;違反者,即應受罰;環境用藥管理法第5條第1項
第1款、第32條及第48條第1款定有明文。依卷附新北市環保局向電信
業者查詢賣家帳號之系爭電話號碼用戶資料,經○○公司查復系爭電
話號碼用戶為訴願人。復稽之卷附如附表所示之系爭廣告內容,涉及
環境用藥產品之效能等,訴願人非環境用藥販賣業者,已該當環境用
藥管理法第32條「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
治業許可執照者,不得為環境用藥廣告」之行為人,自應負行為人之
不得為環境用藥廣告責任;是訴願人未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
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而於網路刊登環境用藥廣告之違規
事證明確,原處分機關據以裁處,並無違誤。雖訴願人主張其僅申辦
系爭電話號碼,系爭電話號碼實際使用人為○君等語;依卷附訴願人
提出○君簽名之承諾書並無訴願人或○○公司之公司章、代表人私章
,亦無記載系爭電話,該承諾書之真偽無法判斷;依現有資料,不足
以證明係他人於○○網站刊登環境用藥廣告。訴願主張,不足採據。
五、另依前揭法務部94年11月30日法律字第0940044078號及98年 2月23日
法律字第0980004348號函釋意旨,行政罰法第18條第 3項規定之立法
意旨,係針對裁處機關適用同法定有「減輕」(如同法第9條第2項及
第4項)或「同時定有免除處罰」規定(如同法第8條但書、第12條但
書及第13條但書規定)而予以減輕處罰時,所為之統一減輕標準,故
同條第1項規定之事由,自不得作為同條第3項減輕或免除處罰之依據
。又本件訴願人前雖因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經原處分機
關以111年12月28日環藥字第42-111-120014號裁處書予以裁罰,該裁
處書於112年1月13日送達在案;原處分機關考量訴願人非環境用藥販
賣業者,且本案違規行為時間為111年4月6日,前案111年12月28日環
藥字第 42-111-120014號裁處書於本案違規行為時尚未送達訴願人,
爰審認本件訴願人仍為1年內第1次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
乃依行政罰法第8條但書及第18條第3項規定,衡酌減輕罰鍰至30萬元
之3分之1即10萬元罰鍰,然訴願人是否初犯,非行政罰法第 8條但書
規定得減輕或免除處罰之事由,其僅為原處分機關依行政罰法第18條
第 1項規定於罰鍰額度內就訴願人違規情節所作裁量之事由,自無行
政罰法第18條第 3項規定之適用。從而,原處分機關以本次查獲環境
用藥種類共44種(按7種以上:A=5),且訴願人係第 1次違規,依前
揭規定及裁量基準,處訴願人30萬元(AxNx6=5x1x6=30)罰鍰之 3分
之1即10萬元罰鍰,該罰鍰減輕部分雖與行政罰法第18條第3項規定不
合,惟基於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該罰鍰部分之處分應予維持。原處
分機關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命訴願人接受環境講習 2小時,
揆諸前揭規定,並無不合,應予維持。
六、另訴願人申請調查證據 1節,本府業審酌本件卷附相關證據,事證已
臻明確,併予敘明。
七、綜上論結,本件訴願為無理由,依訴願法第79條第 1項,決定如主文
。
附表:序號
商品名稱
廣告內容
1
○○
正品○○ 通殺滅馬陸蟲 千足蟲 藥粉 爬蟲 殺蟲藥粉 殺蟲劑 衛生間滅絕粉 全窩端 高雄殺蟲王
2
○○
正品○○ 蛾蚋誘捕器 滅飛蛾米蟲殺蛾子貼衣蛾米 家用小飛蟲殺蟲劑滅飛蛾蚋蛾蠓克星全窩端
3
○○
正品○○强力引誘蟻黑紅黃蟻低毒全窩端滅螞蟻防治蟻3g一包
4
○○
○○殺蟲劑下水道小飛蟲衛生間殺蚊蒼蠅蟑螂藥殺馬陸潮蟲蜈蚣藥全窩端
5
○○
通殺各種蟲 千足蟲殺蟲劑六殺蜈蚣跳蚤蚰蜒藥六粉劑家用蟑螂紅線蟲潮蟲馬陸藥全窩端
6
○○
正品○○滅蟑螂德國小蠊 殺蟑 滅蟑清 殺蟑餌劑 全窩端 高雄殺蟲王
7
○○
正品○○ 除滅大小紅小螞蟻 滅蟻全窩端 家用室內廚房殺蟲劑 螞蟻藥 螞蟻絕 防螞蟻 螞蟻餌劑 螞蟻絕 防蟻
8
○○
正品高濃度1瓶抵其他50瓶 大規模通殺各種蟲子 ○○滅蚊藥水滅蠅藥蟑螂殺蟲劑噴霧蚊子藥滅蚊蠅藥水全窩端
9
○○
正版授權○○蟑螂藥 殺蟑膠餌 滅蟑殺蟑 防蟑 家用無毒蟑螂剋星 德國小蠊 全窩端 殺蟑劑 餌劑
10
○○
正品○○ 家用環保滅蟻餌劑室內戶外特效專滅殺紅黃黑螞蟻 螞蟻藥 大小黑紅螞蟻一窩端 高雄殺蟲王
11
○○
正品室內室外通殺殺蚊子 只要是蟲都能殺 噴霧劑家用長效滅驅蚊藥水殺蟲劑戶外滅蚊靈除蚊蟲神器室外全窩端 高雄殺蟲王
12
○○
○○ 家用 潮蟲床上廁所廚房滅蟑螂藥 殺蜈蚣 馬陸 蟲蛾蚋 蛆蟲管道殺蟲噴霧劑
13
○○
正品○○ 防治專滅白蟻餌劑 螞蟻殺蟲劑 大小螞蟻 各種螞蟻全窩端 殺白蟻剋星 白蟻神器
14
○○
正品全球熱銷強效○○ 家用蟑螂藥小強藥餌劑殺蟲劑 30g 一支高雄殺蟲王
15
○○
正品○○ 克星滅卵 床上咬人吸血蟲 殺蟲劑 跳蚤克星 除臭蟲 家用全窩端
16
○○
正品○○ 專業臭蟲藥 床上吸血蟲 殺臭蟲專用藥 除宿舍臭蟲 一掃光
臭蟲淨 殺蟲劑噴霧17
○○
正品○○傳染誘殺白蟻飛蟻殺蟲劑裝修滅防園林滅白蟻全窩端
18
○○
正品 超大容量下水道殺蟲劑神器廁所除小黑蟲蛾蠓潮蟲家用衛生間滅蜈蚣藥飛蟲驅蛾蚋 家用實惠裝最佳殺蟲 消滅病菌
19
○○
【買2贈1】正品高效殺蟲 ○○專用蜈蚣藥粉除蚰蜒家用滅蜈蚣粉殺蟲粉滅絕粉床上土壤
20
○○
【最便宜好用的】高效○○ 滅蠅王 養殖場用家用長效滅蒼蠅全窩端
21
○○
正品100趴 通殺蚊子殺蟲噴霧劑滅蒼蠅藥滅蚊大面積戶外養殖場長效家用無味滅蠅王全窩端
22
○○
正品室內蛀蟲藥實木地板殺蟲劑家用滅清家具除蟲防天牛蛀蟲竹粉蠹噴霧 高雄殺蟲王
23
○○
正品通殺跳蚤殺蟲劑滅除跳蚤藥神器家用床上去跳蚤噴劑粉室內大面積全窩端
24
○○
○○ 殺蟑螂餌劑蟑螂屋家用廚房用 無毒強力全窩
25
○○
○○ 殺螞蟻一窩端 劑蒼蠅藥 滅除抓殺清除粘捕粉蠅餌劑吡蟲啉20袋蒼蠅藥
26
○○
正品○○ 跳蚤藥 滅跳蚤 殺跳蚤噴霧 上可用孕婦兒童無害 除跳蚤寵物滅跳蚤蝨子 蜱蟲 家用殺蟲劑 高雄殺蟲王
27
○○
全網最低價50袋袋裝 正品○○家用養殖場強力快速殺蒼蠅全窩端
28
○○
正品殺潮蟲 潮蟲藥殺蟲劑專殺潮濕蟲家用滅潮蟲克星室內無毒除墻上小黑蟲神器全窩端
29
○○
正品○○ 蟑螂藥 蟑螂餌劑家用滅蟑螂屋滅蟑清廚房克星捕捉殺蟑膠餌一窩端全窩端 高雄殺蟲王
30
○○
正品○○ 預防白蟻 滅殺白蟻藥粉 傳染消滅除殺白螞蟻 室內 家用 室外殺蟲劑 裝修木地板防白蟻
31
○○
正品 100ml 便攜裝進口○○ 30%避蚊胺 DEET 驅蚊液驅蚊噴霧防蚊蜱蟲 實測好用
32
○○
正品○○ 殺蟲劑【可滅幾十種蟲】殺蟑螂 殺蟲劑 殺蚊子 除跳蚤 家用殺跳蚤 滅蝨子 防除 跳蚤噴劑神器
33
○○
正品 ○○ 木材滅白蟻 防白蟻 除白蟻藥 裝修預防白蟻藥 全巢滅亡 白蟻窩 滅白蟻 高雄殺蟲王
34
○○
水體植物殺蟲劑 通殺蚊子 蟲卵 幼蟲蛆 水體植物殺蟲劑 滅魚缸 水缸 幼蚊下水道殺幼蟲卵藥
35
○○
正品買一送一支○○預防裝修滅白蟻殺蟲劑傳染白蟻家用全窩端 高雄殺蟲王
36
○○
正品 ○○得家用 殺蟲劑德滅除跳蚤螞蟻臭蟲蚊子蒼蠅見效快 殺傷力 100 趴 殺蟲劑德滅除跳蚤螞蟻臭蟲蚊子蒼蠅
37
○○
正品高效率 通殺 蛾蠓 除蟲 克星廁所蛾蚋藥衣米飛蛾家用衛生間蛾蠅噴氣霧噴霧殺蟲劑全窩端 高雄殺蟲王
38
○○
正品○○ 蟑螂噴霧劑 家用無毒 蟑螂藥 大小一窩端殺蟑螂藥 室內滅蟑 除蟑 廚房飯店特效殺蟑 快速滅蟑螂
39
○○
全網最低價 正品○○ 家用神器 滅蟑螂餌劑 室內廚房一窩端 滅蟑螂 殺蟑剋星 蟑螂藥 殺蟲
40
○○
正品○○ 大規模蟑螂 螞蟻 蒼蠅 蜘蛛 蜈蚣 馬陸蟲 蛾蚋 蚊子 室內廚房一窩端 滅蟲 殺害蟲剋星
41
○○
正品○○ 除殺螞蟻藥 家用一鍋端滅蟻藥 除蟻剋星 菜地螞蟻殺蟲劑 室內室外一掃光 高雄殺蟲王
42
○○
正品除蟎蟲噴霧 天然植物祛蟎蟲神器 除蟎噴霧家用床上 免洗殺蟲祛滿噴霧劑
43
○○
正品特價熱銷家用 除跳蚤噴劑 殺蟲 床上無毒室內噴霧 蜈蚣潮蟲蜘蛛蒼蠅滅驅蟑螂螞蟻殺臭蟲藥 天然成分安全放心 高雄殺蟲王
44
○○
○○ 臭蟲 蝨子 蟑螂藥 螞蟻 臭蟲 潮蟲 蜈蚣 無色無味
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連 堂 凱(公出)
委員 張 慕 貞(代行)
委員 王 曼 萍
委員 陳 愛 娥
委員 盛 子 龍
委員 洪 偉 勝
委員 范 秀 羽
委員 邱 駿 彥
委員 郭 介 恒
中華民國 112 年 6 月 9 日
如對本決定不服者,得於本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 2個月內,向臺灣臺北地
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1段24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