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本會依本市地方總預算案編製日程表預定進度及需要,舉行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查會議。 本會審查時,應依照各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各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編製 注意事項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21-01-2001
臺北市政府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7 年 05 月 29 日
中華民國107年5月29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授人管字第1076001989號函修正第4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