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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17-08-200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5 年 05 月 31 日
中華民國105年5月31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5)北市地政字第10531516700號函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三、本局及各所實施定期資訊使用管理稽核期程及次數如下: (一)本局及各所應於每年執行資訊使用管理內部稽核一次。 (二)本局每年至各所實施資訊使用管理外部稽核一次。 本局及各所必要時,得簽報機關首長核准後實施不定期資訊使用管理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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