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貫徹計畫預算之實施,加強計畫與預算之統 合協調及增進預算執行績效,特設置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計畫與預算統合協調小組( 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 二、本小組設置召集人一人,委員若干人,由局長指派兼任。
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15-01-201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9 年 11 月 09 日
中華民國99年11月9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99)北市捷會字第09933226800函修正名稱及第1、2點條文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預算編製與執行審查協調小組設置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計畫與預算統合協調小組設置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