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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10-02-201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4 年 11 月 28 日
中華民國114年11月28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北市警安分秘字第1143084857號函修正第7、26~28、45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 捌、附則
  • 四十六、本分局為因應法令修訂、技術發展或強化人格權保障,應為必要 之補充及調整,並適時修正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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