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肆、政府組態基準及共通性軟體部署
- 十五、加入 TPEAD 網域之個人電腦,政府組態基準設定及共通性軟體 之安裝及更新由資訊局使用 TPEAD 目錄服務進行遠端部署。
- 十六、未加入 TPEAD 網域或無法使用 TPEAD 目錄服務進行遠端部署之 個人電腦,政府組態基準設定及共通性軟體如有安裝及更新需求, 由資訊局提供相關資料或檔案,各機關應自行完成部署或安裝,若 未涉及資通安全風險者,應於次一工作天起二周內完成,若涉及資 通安全風險者,應於次一工作天內完成,並回報資訊局。 政府組態基準設定及共通性軟體安裝及更新是否涉及資通安全風險 及其緊急程度,由資訊局依個案認定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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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34-05-2010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5 年 06 月 22 日
中華民國115年6月22日臺北市政府府授資安字第1153006830號函修正第3點條文;並自115年6月2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