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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26-03-202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5 年 01 月 16 日
中華民國115年1月16日臺北市政府府授研管字第1143026778號函修正第2、6、8、10、13~15、18~21、23~27點條文;並自115年1月16日生效
  • 參、分級管制原則:
  • 六、分級管制說明如下: (一)重大計畫屬計畫執行階段,應依下列審查原則擇定為由府列管重大 計畫: 1.為機關年度優先推動項目、有具體辦理時程、達一定規模且總計 畫經費新台幣二億元以上者。 2.府層級指示之計畫。 3.年度受列管計畫尚未結案者。 其餘非屬由府列管重大計畫者,由機關自行管制。 (二)研考會於每年十二月二十日前完成審查作業,並於十二月三十日前 報府核定後公告,依核定結果於次年一月初函請各主辦機關研擬作 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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