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駕駛扣減發安全獎金基準修正總說明(115.10.14 修正)》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駕駛扣減發安全獎金基準(以下簡稱本基準)於九十九年十二 月十七日訂定,並經一百十四年一月二十日修正施行。本基準共三點,本次係考量駕 駛安全獎金之支領基礎為實際從事駕駛清潔車輛之勤務,爰經檢討修正本基準第二點 ,將扣減安全獎金之議處事由限縮「與駕駛車輛有關」,以落實賞罰合理分明。另考 量同仁倘有曠職(工)情形,本基準目前尚無規定據以辦理駕駛安全獎金扣減發作業 ,故參考「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人員扣減發清潔獎金基準」規定檢討修正本基 準第三點,以維護安全獎金制度之公平性及辦公紀律。另因本基準第三點現行規定並 未分款,為使規定易於閱讀,故參考「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人員扣減發清潔獎 金基準」第 4 點規定體例予以分款。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12-02-204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5 年 10 月 14 日
中華民國115年10月14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人給字第1150142669號函修正全文3點;並自115年10月14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