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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產業發展類
民國 114 年 12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6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400132261號令修正公布第37條條文;增訂第9-1條條文;依第37條規定:第9-1條條文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5.06.26

114年12月26日增訂第9-1條條文,依第37條規定: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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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務部 97.11.04 法律字第0970034415號函
  • 行為人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且確有行政執行法第27條規定所稱「依法令負有不行為義務」情形,如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行政機關得參照前開函釋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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