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廢)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1.07.23 環署廢字第1010062667號函
- 有關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撤銷或廢止許可之行政處分,為裁罰性之不利處分,屬行政罰法第2條規定之「其他種類行政罰」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7.07.15
115年07月15日修正公布之第39~39-5條、第46條第1項第4、5款及第2項犯前項第4、5款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之規定、第52條第3、8~12款有關第39~39-5條之處罰規定、第53條第1款有前條第3、8~12款有關第39~39-5條之處罰規定情形之一,自117年07月15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