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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人事類
民國 114 年 12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400132311號令修正公布第37、38、67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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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務部 108.02.01 法律字第10703505600號書函
  • 憲法第15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69條及司法院釋字第596號意旨等參照,倘將公務人員、政務人員及勞工請領退撫給與權利定為禁止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之標的,似以法律規定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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