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釋令函查詢結果
1.
- 法務部 115.02.26 法律字第11503502210號書函
- 發生公法上不當得利,不合法之財產變動應予回復,受有損害之他方對受有利益之一方,即有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退休公務人員亡故後,機關繼續按月撥付月退休金至帳戶,該死亡後之核發處分係不生效力之行政處分,應由實際受領之繼承人負公法上不當得利之返還義務
2.
- 法務部 115.02.03 法律字第11503501650號書函
- 「權限委託」係指行政機關依據法律、法律具體授權或概括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將涉及公權力行使之權限移轉同一行政主體不相隸屬之其他機關,並應踐行一定程序要件,將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3.
-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115.01.23 個資籌法字第1150000083號
- 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個人,僅指現生存之自然人而言,故涉及動物病歷資訊、動物疾病名之部分,尚無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適用。至於公布上開資訊如另涉及飼主之個人資料,需視是否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並須符合法定情形之一,始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4.
- 環境部 115.01.22 環部授化字第1158100822B號函
- 運作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未申報毒理相關資料亦無申報運作紀錄,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一案,應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依從一重裁處。相關2筆函釋內容已有未合,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5.
- 內政部 115.01.12 台內國字第1140817216號函
- 有關苗栗縣政府訂定「苗栗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函報內政部之備查結果
6.
-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115.01.02 個資籌法字第1140002435號
- 虹膜作為生物特徵資料之一種,雖非屬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規定所列之特種個人資料,然因其與指紋同具有高度人別辨識功能,仍受同法有關一般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等規範之保障
7.
-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115.01.02 個資籌法字第1140002172號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規定所稱「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其利用目的須合乎社會通念下當事人對隱私權之合理期待,並原先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法定職務之執行有正當合理之關聯,始符合特定目的內利用之範疇
8.
- 法務部 114.12.31 法律字第11403513840號書函
- 法務部就有關函詢「夫妻」身分認定所需證明文件疑義乙案之說明
9.
- 衛生福利部 114.12.19 衛授食字第1149070051號函
- 客觀上有刊登醫療廣告資訊之行為,主觀上有「宣傳醫療業務,以達招徠患者醫療為目的」且刊登處方藥品各種資訊,照片、藥價、品項、效能並可選購數量,屬醫療、藥物廣告,並構成藥事法及醫療法相關規定構成要件,一行為同時違反「藥物廣告」及「醫療廣告」之規定基於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以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藥事法第65、91條論處
10.
-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114.12.18 個資籌法字第1140002111號
- 有關社團法人之理監事擬調閱相關委員會會議之會議錄音檔案一節,應先釐清依法律或章程規定是否有賦予理監事調閱相關委員會會議之會議錄音檔案之職權?如有,理監事得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1項第1、2款等規定蒐集、處理該會議錄音檔案,社團法人於提供檔案時並應注意同法第5條規定情形
11.
- 法務部 114.12.17 法律字第11403514640號書函
- 行政罰法第9條第3、4項、行政程序法第36、43條規定參照,行為人因違反環保法令規定,於裁處前檢附「診斷證明書」等證明文件,應如何認定是否符合減輕或不予處罰規定,按行為人於行為時精神狀態是否導致其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不能依辨識而行為或辨識能力顯著降低,核屬事實認定問題,應由裁罰機關本於權責調查個案,據以認定事實、作成決定
12.
-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114.12.12 個資籌法字第1140002312號
- 如嬰幼兒之父母向產後護理之家請求製給嬰幼兒照護時之監視器影像複製本,除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0條但書所列得拒絕提供之情形外,產後護理之家應依當事人請求之方式製給複製本,否則得依同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斷
13.
-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114.12.05 個資籌法字第1140002343號
- 個人資料保護法所稱個人,僅指現生存之自然人而言,故關於亡者姓名資料或其公祭時間,尚無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適用
14.
- 法務部 114.12.05 法律字第11403514650號書函
- 法務部就有關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審查申請案件,得否依行政程序法第93條規定附加期限一案之意見
15.
- 法務部 114.11.25 法律決字第11403513710號書函
- 主管機關已依職權針對陳情人檢舉內容進行調查,未發現當事人有違法情事,則可本於權責依行政程序法第171條第1項及相關規定辦理。陳情人涉及違法蒐集個人資料部分,核屬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主管機關之調查、裁罰權責
16.
- 法務部 114.11.06 法律字第11403512910號函
- 法務部就有關各鄉(鎮、市)公所所屬圖書館、清潔隊、公有零售市場等是否屬行政程序法第2條所稱行政機關一案之說明
17.
- 法務部 114.11.03 法律字第11403512900號書函
- 違法行政處分是否撤銷,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原則上委諸行政機關裁量之,行政機關行使裁量,仍應遵守有關裁量之一切限制,如有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但書之情形或已逾同法第121條第1項之撤銷權除斥期間者,則不得撤銷
18.
- 內政部 114.11.03 台內戶字第1140244349號函
- 檢送內政部114年10月16日「114年戶籍法規與實務研習會第2梯次」綜合座談提案彙整表
19.
- 法務部 114.10.29 法律字第11403511990號書函
- 有關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登記辦法第4條第1項申請減資變更登記之申請末日之疑義,需先釐清關於公司登記事項之變更申請,究採到達主義或發信主義後,再參酌行政程序法規定及說明審認之
20.
- 法務部 114.10.29 法律字第11403512430號函
- 倘行為人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規,且皆係處以罰鍰者,本於一行為不二罰原則,須比較各法規罰鍰之輕重,由法定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優先取得管轄權。惟如該數個法規間存有特別法與普通法關係時,應依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適用之原則,優先適用該特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