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本要點所稱年度研究發展項目如下: (一)委託研究。 (二)委託規劃。但不含技術服務及資訊服務。
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26-02-2001
臺北市政府年度研究發展項目先期審查作業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4 年 12 月 07 日
中華民國104年12月7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研展字第10434688600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