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本要點之主管機關為本府,管理機關為本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30-02-2002
臺北市政府「臺北e大」平臺使用服務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6 年 10 月 29 日
中華民國96年10月29日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北市訓一字第09630561500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