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本府各機關資安等級及執行資訊使用管理「內部稽核」作業次數,依據行政院核定之資 安責任等級相關規定辦理。
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23-02-2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5 年 05 月 23 日
中華民國105年5月23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政一字第10530555400號函修正發布第8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