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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5-09-200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7 年 03 月 31 日
中華民國107年3月31日臺北市政府(107)北市教體字第10733006300號函修正第19點條文之附件二;並自函頒日生效
  • 十九、各校依本要點辦理運動設施營運管理案件所需書表格式如契約書參考範本(附件二) 由教育局訂定提供各校參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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