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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5-11-2038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4 年 05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04年5月2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市教人字第10435004501號函修正發布第6點條文之不適任教師處理作業流程圖(二);並自發布日生效
  • 六、不適任教師處理作業流程圖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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