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肆、實施方式: 一、各機關電話總機語音系統設定統一規範,詳如附件 1。 二、各機關自行督考 (一)本府各為民服務機關應建立為民服務工作自行考核電話禮貌制度,提升服務 品質。 (二)各一級機關對所屬機關或單位為民服務情形負有督導之責,應實施為民服務 工作不定期電話禮貌測試;其時程及相關作業方式,由各機關依業務需要自 行規劃。 三、本府考核作業 (一)考核對象: 1.本府各一級機關及所屬機關暨各區公所:其中第一線服務機關之「電話禮 貌測試」成績納入本府年度提升政府服務品質實施計畫「優質便民服務構 面之機關形象」評分項目;另第一線服務機關一覽表依是項計畫規定辦理 ,不另行公告。異動時,亦同。 2.本府各機關委外經營且對外服務之場館: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以下 簡稱本府研考會)得視需要進行不定期電話禮貌測試;另相關抽測通數明 細,俟抽測機關確認後,公告於研考業務交流平臺。異動時,亦同。 (二)考核方式:由本府研考會透過各機關聯絡電話分別以民眾身分向受測單位洽 辦詢問或申請事項,以瞭解機關電話接聽服務水準。 (三)考核通數:以每機關於年度內均能受到抽測為原則,依據本府各機關(幼兒 園除外)受理之人民申請案件數量、機關人數及業務與民眾直接相關程度等 因素綜合考量,依照常態分布方式分為 3類群組採不同抽測通數。(四)考核時段:因本府研考會測試結果報告提報週期為每季 1次,故當季內各機 關施測時段均固定相同,以避免比較基礎不同之不公平。惟每季考核時段將 於相同原則下,由本府研考會機動調整,以維持測試作業彈性。
3類群組 抽測數量 第1群組 0~19件 第2群組 20~4499件 第3群組 4500件以上 合計 預計抽測通數 2 4 6 \ 機關數量 (含一、二級) 32 91 37 160 抽測通數小計 64 364 222 650 (五)考核結果由本府研考會每季專簽陳核或提報市政會議,並函請機關檢討改進 。3類群族 時段 第1群組 (抽測2通機關) 第2群組 (抽測4通機關) 第3群組 (抽測6通機關) 正常時段 1 通 (上午或下午上班 尖峰時間擇1) 2 通 (上午及下午上班尖 峰時間各1) 4 通 (上午及下午上 班尖峰時間各2) 特殊時段 1 通 (下午茶或接近下 班時間擇1) 2 通 (下午茶或接近下班 時間擇2) 2 通 (下午茶或接近 下班時間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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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26-04-2022
臺北市政府推行為民服務工作電話禮貌測試實施計畫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4 年 03 月 11 日
中華民國104年3月11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研服字第10431307101號函修正發布第4點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