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屬「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規定之開發行為,其溫室氣 體增量抵換來源,應納入公正轉型概念,優先以本市轄內為原則。
臺北市法規異動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12-02-206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5 年 01 月 21 日
中華民國115年1月21日臺北市政府府授環綜字第1153033446號函修正第10點條文;並自115年1月21日生效